ROHS检测 指令标准 测试范围服务介绍
发布时间2016-07-25 所属分类:ROHS测试服务项目
- 服务项目:rohs检测
- 测试周期:7天
- 测试结果:出具检测报告
- 测试费用:
ROHS指令简介
2、补充:2005年欧盟又以2005/618/EC决议的形式对2002/95/EC进行了补充,明确规定了六种有害物质的限量值。
3、实施:该rohs6项检测已于2006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
4、发展:2013年1月3日起,RoHS原指令2002/95/EC被废除,执行新指令2011/65/EU (RoHS 2.0) (RoHS10项),拟增加4种限制物质(含六溴环十二烷 (HBCCD),而这一项并未加入新增的rohs四项)。在2011年7月21日起到2013年1月2日这段转换期,各企业仍只需遵守2002/95/EC指令。
5、落定,2015年6月4号,欧盟在其公报上发布指令(EU)2015/863,修订了RoHS2.0指令2011/65/EU附件Ⅱ的限制物质清单,明确加入四种邻苯二甲酸酯物质: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已)酯(DEH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邻苯二甲酸丁苄酯(BBP)和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至此,ROHS2.0指令附件II受限物质清单正式更新为10项。
6.执行:此RoHS2.0修订指令发布后,欧盟各成员国需在2016年12月31日前将此指令转为各国的法规并执行,且2019年7月22日起所有输欧电子电器产品(除医疗和监控设备)均需满足该限制要求,也就是说,企业还有四年的时间来应对此次ROHS的改变;2021年7月22日起,医疗设备(包括体外医疗设备)和监控设备(包括工业监控设备)也将纳入该管控范围。此外,已属REACH附件XVII第51条邻苯管控的玩具产品将不受此指令中DEHP、BBP、DBP的管控。大家对于应该做ROHS6项,还是10项应该知道了吧?如果你的产品出口欧盟,且在2019年7月22日之后(医疗设备和工业监控设备在2021年7月22日)才做ROHS10项,在此之前做ROHS6项检测就可以了,当然你也可以做10项。
rohs检测
rohs10项
物质 | 浓度限制值 | |
ROHS6项 | 铅 | 0.1% |
汞 | 0.1% | |
镉 | 0.01% | |
六价铬 | 0.1% | |
多溴联苯(PBB) | 0.1% | |
多溴二苯醚(PBDE) | 0.1% | |
新增4项 |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已)酯(DEHP) | 0.1% |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 (DBP) | 0.1% | |
邻苯二甲酸丁苄酯(BBP) | 0.1% | |
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 | 0.1% |
检测范围
RoHS针对所有生产过程中以及原材料中可能含有上述六种有害物质的电气电子产品,主要包括:日常家电,如电冰箱,洗衣机,微波炉,空调,吸尘器,热水器等;黑家电,如音频、视频产品,DVD,CD,电视接收机,IT产品,数码产品,通信产品等;电动工具,电动电子玩具医疗电气设备
RoHS指令的函盖范围为AC1000V、DC1500V以下的由目录所列出的电子、电气产品:
1、大型家用电器:冰箱、洗衣机、微波炉、空调等
2、小型家用电器:吸尘器、电熨斗、电吹风、烤箱、钟表等
3、IT及通讯仪器:计算机、传真机、电话机、手机等
4、民用装置:收音机、电视机、录象机、乐器等
5、照明器具:除家庭用照明外的荧光灯等,照明控制装置
6、电动工具:电钻、车床、焊接、喷雾器等
7、玩具/娱乐、体育器械:电动车、电视游戏机、自动赌博机等
8、医疗器械:放射线治疗仪、心电图测试仪、分析仪器等
9、监视/控制装置:烟雾探测器、恒温箱、工厂用监视控制机等
10、自动售货机
11、增加第11类产品,即不被原先10类产品涵盖的其他电子电气设备;
它不仅包括整机产品,而且包括生产整机所使用的零部件、原材料及包装件,关系到整个生产链。
备注说明:
1、 除RoHS附件I第8类和第9类之外的其他电子电器产品强制实施日期是 2019年7月22日。
2、 第8类和第9类医疗和监控设备的强制实施日期是2021年7月22日。
3、 玩具类产品不受RoHS2.0中邻苯管控要求限制,仍需遵照REACH法规附 件XVII第51条邻苯的管控要求。
4、 此限制不适用于2019年7月22日前投放市场的电缆及电子电气产品中用于维修、再使用、功能更新及容量提升的备用配件;不适用于2021年7月22日前投放市场的医疗器械,包括体外医疗设备,监测和控制仪器,工业监测和控制仪表。
oHS指令中的“电子电气设备”,指的是设计使用电压为交流电不超过1000V和直流电不超过1500V的、正常工作需要依赖电流或者电磁场的设备和实现这些电流与磁场的产生、传递和测量的设备。
rohs检测与认证
1.2006年2月28日,《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正式颁布,并已于2007年3月1日正式生效。《管理办法》确定了对电子信息产品中含有的铅、汞、镉、六价铬和多溴联苯(PBB)、多溴二苯醚(PBDE)等六种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采用目录管理的方式,循序渐进地推进禁止或限制其使用。
2.新版RoHS即《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于2016年7月1日生效。2006年2月28日公布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检测标准:GB/T 26572-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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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8月25日,国家认监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确定并发布了《国家统一推行的电子信息污染控制自愿性认证实施规则》和《国家统一推行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自愿性认证目录》。
适用标准
限值和拆解要求按照GB/T26572-2011
检测方法按照GB/T 26125-2011
首批列入国推自愿认证产品目录的产品包括:
(1)计算机、电视机、移动用户终端和电话机等的整机产品;
(2)电容器、电阻器、电子管等部件及元器件产品;
(3)鼠标、键盘、硬盘等组件产品;
(4)PCB板、油墨等电子材料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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